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编制市直2023年部门预算及2023-2025年财政规划的通知》(徐财预〔2022〕113号)通知有关精神,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指导思想
紧紧围绕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及“高水平高职学校”建设目标,结合本单位的主要职能、重点工作等,科学、合理编报经费预算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,有效防范资金风险,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编制原则
1. 规范编制,强化预算约束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思想,持续落实过“紧日子”要求,从严从紧编报校内执行预算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厉行节约办事业,精打细算,严控一般性支出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,继续强化“三公”经费管理,从严从紧核定“三公”经费预算。
2. 有保有压,体现轻重缓急。保基本民生、保工资、保运转支出,坚持“三保”支出优先顺序,兜牢兜实“三保”底线。
3. 注重时效,保质保量完成。2023年度预算项目指标下达后,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。只编制当年要做且能完成事项的预算经费,不做超前预算。对超过一年以上的跨年度项目,只需要编制当年所需预算经费。
办公设备的需求上报至后勤处,教学设备的需求上报至教务处。
三、报送时间及要求
上报时间:2022年12月26日下午下班前,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给王艳。纸质资料需相关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,报送至洞山校区办公楼119室。
联系人:王艳,联系电话:87893216
附:2023年经费预算申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