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〈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徐委办〔2018〕147号)要求,切实推动解决“四风”问题,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,按照我局工作职责,制定如下方案:
一、检查时间
自2018年8月20日开始,8月29日结束。
二、检查范围
市直党政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,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以来接待、会议、通信补贴等费用管理使用情况。
三、检查方式
重点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、查看账目资料、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。
四、检查内容
(一)执行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情况。主要包括:
1.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》执行情况,是否存在公务接待、商务接待活动中违规饮酒,以及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等情况,是否存在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,是否非因工作需要安排去名胜古迹、风景区参观考察;
2.接待审批制度和接待标准执行情况,是否制定和执行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标准,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、扩大接待范围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情况;
3.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,是否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,是否存在坐支或冲抵接待费、向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等情况;
4.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是否做到不组织、不参加与工作有关的私人宴请,不在工作期间饮酒,不在任何场所酗酒。
(二)执行会议、培训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情况。主要包括:
1.《徐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》、《徐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补充规定》和《徐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执行情况,是否存在超范围、超标准开支,转嫁或摊派会议、培训费用以及其他违规报销等问题;
2.会议、培训费用开支范围执行情况,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、发放纪念品以及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宴请等情况;
3.会议 、培训费用开支标准执行情况,是否超出定额标准;
4.会议 、培训费用报销支付制度执行情况,是否存在虚列或多列会议 、培训费用,列支招待费或其他与会议、培训无关的费用等情况。
(三)使用公款为干部职工办理通信套餐等情况。主要包括:
1.是否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列支移动办公经费,为个人办理通信套餐;
2.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发放通信补贴,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通信费用;
3.是否存在其他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。
五、检查分工
局各业务处室根据日常管理情况,选择10%的预算单位开展重点检查。
六、工作要求
1、各业务处室负责服务单位的政策解释、监督检查工作,并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。8月29日前,各处室务必形成重点检查报告,报送局行政政法处(联系人:徐中海)。
2、检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,了解资金拨付情况、运行环节和有关风险点。紧紧围绕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,全面检查、突出重点,精心组织、认真实施,深入细致地核查相关经济事项,做到检查程序到位、检查证据有力、检查结论恰当、检查轨迹清晰、检查工作底稿完整。
3、检查组对检查事项实施检查,应取得审计证据,编制审计工作底稿,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。检查组对检查事项实施检查后,编制检查报告,并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。
4、严肃纪律,确保廉洁审计。检查期间,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查工作“八不准”和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,自觉遵守检查工作制度和纪律,做到文明检查、依法检查、廉洁检查。要注意对检查单位财务和业务信息的保密。